国家将逐步关停小火电机组
[HTML]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25日发表公告称,将逐步关停能耗高、效率低、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(包括燃煤和燃油机组),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、保护生态环境、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。这亦是我国加大电源结构调整力度的又一举措。根据第一批关停计划,到2010年前,要关停装机规模534.5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。
在我国国内特别是一些大电网覆盖不到的地区,小火电机组曾普遍存在。但高能耗、高污染小火电机组的建设,也给环境保护、能源资源平衡以及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严重影响。
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实施关停的小火电机组,各地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关停。自规定关停之日起,电网企业不再收购其电力电量,燃料企业不为其提供燃料,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不为其提供贷款,土地将转为其他用途,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安排运力,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将用水指标转为他用。
对于实施关停的小火电机组,关停后要就地拆除报废,不得易地使用。关停小火电机组与老旧机组替代改造项目核准挂钩,凡不按关停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地区,不核准相关的扩建改造项目。
摘自 电力环保 第32期[/HTML]
特别声明: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立场。如有关于作品内容、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网站站长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