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
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
现将《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》印发,请结合工作实际,确定2012年本省(区、市)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重点,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 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
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