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7日,北京市环保局再次向北京巴威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,处罚金额为60万元。这是大气条例实施后,北京开出的首张“二次违法加倍处罚”罚单。
当然,人们希望有“环保罚单”,但在“片刻的欢愉”之后,依然有三个追问。其一,罚得到底痛不痛?这就需要回答,对比60万元罚款,这家企业到底制造了多少污染,又从中受益多少?
其二,罚款是不是目的?巴威公司在不长时间内四次被罚,可见其一直“带病作业”;罚款一次比一次高,可以看出“动真碰硬”。但对这种屡教不改的企业,为什么不直接叫停,杜绝其制造污染的机会?
其三,有没有其他手段?四次被罚,仍不知改,这样的企业应不应该纳入诚信“黑名单”?如果纳入黑名单,还会像现在这样吗?
从这一意义上看,大气污染最大罚单有喜亦有忧。在环境问题上,没有半点退路。面对“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”的要求,面对呼吸上新鲜空气这一基本民生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