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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晋中煤电行业、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排放要求

山西省晋中煤电行业排放标准

煤电行业

新建机组

1.新建燃煤发电锅炉在基准氧含量6%的条件下,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、10、30mg/m3;

2.氨逃逸浓度不高于2.5mg/m3(SCR)或8mg/m3(SNCR);

3.其他产尘环节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不高于10mg/m3。

现有机组

1.现有燃煤发电锅炉在基准氧含量6%的条件下,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、25、40mg/m3;

2.氨逃逸浓度不高于2.5mg/m3(SCR)或8mg/m3(SNCR);

3.其他产尘环节颗粒物浓度均不高于10mg/m3。

山西晋中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排放要求

新建燃煤供热锅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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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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